本案由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程豪律师代理。程豪律师是该所合伙人,拥有超十一年法律执业经验,自2013年加入大成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领域。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在多起案件中取得显著辩护成效。
2009年6月11日,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注册成立,黄XX占股95万元且为法定代表人,戴某某占股5万元。公司成立后,黄XX负责经营管理,戴XX负责财务及部分发货,黄XX负责联系采购假冒包装等,孙XX和孙XX分别负责不同管材生产线并喷涂假冒品牌商标,二人每月工资约7000元。
2018年1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根据线索,协同质监局对该公司厂房及仓库进行查处,查获大量假冒管材、配件。经审计,20142018年期间,公司销售仿冒管材金额达128XXXX9195.75元,未售管材按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也有一定金额。
程豪律师介入后,关键一步是仔细审查证据。他发现审计报告在计算销售金额等方面存在一些不严谨的地方,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调查,指出了其中的问题。同时,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强调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具体作用和情节。比如孙XX和孙XX只是普通员工,领取固定工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黄XX等被告人作出了判决,黄XX成功争取到了缓刑。这个结果给人很大启发,即使涉嫌犯罪,合理合法的辩护也能为当事人争取到相对有利的结果。
法律干货
1.证据审查很重要:在涉及刑事案件时,要仔细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像本案中,审计报告可能存在问题,通过专业审查能发现对自己有利的点。
2.明确自身角色:如果是普通员工参与到案件中,要及时向律师说明自己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证明自己主观恶性较小。
3.积极配合辩护: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以便律师制定更有效的辩护策略。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合理的辩护能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即使面临困境,也不要放弃希望。程豪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赢得了较好的结果。他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办公地址在南京市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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