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婷律师有12年法律相关行业经验,其中在行政执法单位工作7年,服务地区为新疆乌鲁木齐,服务过数十家中小微企业。其工作侧重诉讼,在民商事诉讼领域有诸多成功案例。
在二手汽车欺诈案中,原告贾某某委托亲属与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二手汽车买卖合同》,购得车辆后发现是重大事故车。原告与被告协商,被告仅同意退车退款,拒绝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原告遂委托丁婷律师团队提起诉讼。争议焦点在于被告在销售车辆时是否构成欺诈,原告主张的退车退款、三倍惩罚性赔偿及各项费用是否应得到支持,二手汽车交易行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丁婷律师团队作为被告代理人,迅速梳理案件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制定“主张欺诈成立+要求退一赔三+追偿全部合理费用”的诉讼策略。指导委托人全面收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有力反驳对方抗辩主张。庭审中明确指出被告构成欺诈,应承担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二手汽车交易行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最终,一、二审法院均采纳律师代理意见,原告成功获得退车退款及三倍惩罚性赔偿。
解决买卖合同纠纷
在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中,原告薛XX与被告新疆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口头买卖合同,被告向原告采购玉米,原告发货后,被告将280万货款支付至被告二公司备用金账户。原告以未收到货款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重复支付货款及利息。核心争议焦点是被告向被告二公司备用金账户支付的280万元,对原告是否发生货款支付的法律效力,被告是否需重复支付货款。
丁婷律师团队作为被告代理人,围绕“付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追认效力”展开举证与辩论。提交转账凭证证实被告已履行付款义务,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原告对付款行为的追认,补充公安机关立案告知书及相关证据说明案件是企业内部纠纷与被告无关,强调原告对公司备用金账户使用情况知情且认可。
最终,法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为被告避免了280万元货款及44万余元利息的重复支付损失。同时,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为当事人提供后续商业交易的法律风险提示,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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