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山东海达律师事务所王谦律师代理。王谦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资深团队负责人,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他拥有法学专业背景和中国执业律师资格,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领域经验丰富。在近二十年的法律生涯中,他成功代理了数百起诉讼与非诉案件,20202024年连续荣获市级优秀律师称号,精通中英文,能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2011年1月12日,原告某某1与被告XXxx有限公司、XX市xx区xx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原告向被告XXxx有限公司提供借款xx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年利率x%,还款方式为按期付息、到期还本。被告XX市xx区xx中心以其名下房产为借款作抵押担保,被告XX市xx区xx中心和被告某某2承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借款到期后,三被告拒不还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委托王谦律师诉至法院。王律师仔细研究合同和相关证据,发现借款合同合法有效,抵押登记手续完备,且被告在具结书和保证书上签字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在法庭上,王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要求三被告连带偿付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及律师费等费用,同时主张原告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最终,法院支持了王律师的诉求,判决被告XXxx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及律师费,被告XX市xx区xx中心、被告某某2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律干货
1.签订规范合同:借款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关键信息,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2.办理抵押登记:有抵押物的,要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确保抵押权合法设立,保障自己的债权。
3.保留证据:保留好借款合同、借据、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能为你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遇到借款不还的情况,不要慌张,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王谦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如果你在生活中也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不妨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王谦律师,山东海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位于青岛市香港东路69号凯旋山庄34号楼3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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