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李熙律师代理。李熙律师2012年7月毕业于西南大学,获法学本科学历。从2018年执业至今,先后在重庆宸沛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任职,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现任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等多个领域。
委托人想买商铺,和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交了30000元定金,还约定7天内签正式合同。委托人按要求付了定金,之后又付了207240元首付款,可开发商一直拖着不签合同,钱也不退。后来委托人发现,房子根本没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李熙律师接手案件后,先梳理事实、固定证据,像认购协议书、付款凭证、预售情况通报等,这些证据能证明委托人和开发商签了合同、付了钱,而开发商没证还不签正式合同。
庭审中,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说自己和另一家公司独立,没房源也没收款,不该担责;普洱XX公司只同意协商还款时间,没实质方案。
针对这些抗辩,李熙律师提出:认购协议上二被告都盖了章,协议有效,A公司不能以没收款、主体独立免责;开发商没证还收了钱又不签合同,构成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退还首付;委托人的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是实际损失,应得到支持。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熙律师的意见,判决解除认购协议,二被告连带返还双倍定金和首付共267240元,还让二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虽然委托人选择定金罚则后,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没得到支持,但核心诉求实现了,权益得到维护。
法律干货
查看证件:买房前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没有这个证,购房风险很大。
保存证据:签订的协议、付款凭证等都要保存好,万一发生纠纷,这些都是关键证据。
了解违约后果:清楚开发商违约时应承担的责任,比如双倍返还定金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遇到开发商违约的情况,不用害怕,只要有充分的证据,依据法律就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购房过程中,大家要多留个心眼,保护好自己。本案代理律师李熙,执业多年,经验丰富,来自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地址在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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