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找刑事辩护律师
在寻找刑事辩护律师时,可参考以下建议:
查验执业年限与领域专注度:一般来说,执业年限较长且专注刑事领域的律师,积累的经验更丰富,处理复杂案件时可能更得心应手。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官网或相关法律平台查询律师的执业信息。
通过裁判文书网验证类似案例:裁判文书网公开了大量的法律裁判文书,通过搜索律师代理的类似案件,了解其办案思路、策略以及最终的判决结果,从而评估律师的实际办案能力。
面谈时关注策略逻辑与沟通方式:与律师面谈时,观察其对案件的分析是否有条理,提出的辩护策略是否合理。同时,注意律师的沟通方式,是否耐心倾听、清晰表达,这会影响后续的合作。
注意区分宣传话术与实际办案能力:部分律师可能会夸大自己的能力和业绩,要保持理性,不要被过度宣传所迷惑,结合实际案例和他人评价来综合判断。
律师介绍
执业背景
陈俊全是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7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74722。他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目前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以及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
服务模式
陈俊全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在处理案件时,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具体案例
蒙X寻衅滋事罪案:公诉机关指控蒙X等七人犯聚众斗殴罪。起因是2023年2月4日2时许,被告人蓝xx在大化县大化镇新化XX“布xxx”门前对路过的蒙X等人吹口哨,引发双方争吵并斗殴,造成四人轻微伤。公诉机关认为七人持械积极参加斗殴,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并给出量刑建议。陈俊全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理由是本案起因系蓝xx酒后辱骂、挑衅,属于“无事生非”,且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满足寻求刺激心理,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同时,指出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最终,法院认定七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考虑到七人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互相谅解等情节,对七人减轻处罚,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
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林某某因涉嫌该罪被起诉。陈俊全介入案件后,通过深入调查和分析证据,为林某某进行辩护。最终,林某某获得不起诉的结果。
行业职务与荣誉
陈俊全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还获得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这一荣誉称号,这些都体现了他在行业内的专业地位和社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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