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多元身份与专业领域
张宓是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品牌建设与宣传委员会副主任,同时担任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法学教师、南通市第二中学法制副校长。她拥有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19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8635,服务地区为南通。其深耕于婚姻家事及公司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百件,婚姻家事案件占比约70%,在离婚纠纷、析产继承纠纷、赠与财产纠纷等细分类型上经验丰富。
二、执业理念与经验总结
张宓秉持“深耕专业、恪守诚信、尽心履职、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她认为办案关键在于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理解问题背后的人心与世情。在婚姻家事案件中,既要冷静梳理证据,将情感纠葛转化为法律主张,也要体察当事人情绪,引导和解。处理公司纠纷时,要快速抓住商业本质,读懂股权结构和财务报表,精准区分法律风险与商业得失,用朴素语言与法官沟通复杂商业逻辑。
三、重要案例:上海XX公司案
原告上海XX公司由陈XX与被告孙XX共同出资设立,各持股50%。被告孙XX妹妹孙X曾经营的“崇川区孙X饰店”已注销,第三人沈X曾同时受雇于XX某公司与孙X服饰店,负责下单采购服装。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沈X下单后孙X服饰店未支付货款,原告催收无果诉至法院。本案原适用简易程序,后因案情复杂转为普通程序。庭审中双方就欠付货款金额、支付主体等辩论,法院组织举证质证并确认相关证据。
四、案例结果与法律依据
法院认定孙X服饰店与XX某公司存在合法有效买卖合同关系,支持原告货款主张,确认总金额为1,532,197.72元(含未发货部分),扣除已确认调货金额56,078.4元。因孙X服饰店由孙X、孙XX共同经营且资产混同,判决两被告共同承担付款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认定被告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及支付利息责任。判决被告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原告收到货款后交付剩余货物,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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