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刑事辩护
高志博律师从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10年。在这期间,他累计承办案件超1000件,在刑事领域深耕细作,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他尤为专精于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经营罪等经济类犯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职务类犯罪,以及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暴力性犯罪。同时,在未成年人犯罪、聚众淫乱罪、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罪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还担任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主任等职务,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地位。他服务的客户既有个人,也有像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等大型国企和私企。他不仅专注于诉讼业务,在非诉方面也有涉足,比如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代理交通事故案
2024年1月20日4时许,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李X驾驶登记在L名下的小型轿车,与道路北侧树木碰撞,造成李X及2位乘车人当场死亡,1名乘车人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李X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车辆所有者L把车租给了W,W又将车转租给李X。H和R认为L和W在租赁车辆过程中存在过错,将他们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小X的死亡赔偿金等总计827,715元。
高志博律师作为L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指出,L对W转租车辆给李X并不知情,L把车租给W时查验过其驾驶证,后来W驾驶证注销未通知L,且W隐瞒转租事实,责任应由W承担。同时,他认为本案应追加李X法定继承人为被告,此次事故是李X超速驾驶导致的单方事故,李X应负主要责任,L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看了诸多证据,确认了事故发生的事实和责任认定,也明确了车辆租赁和转租的过程。法院认为小X属于“好意同乘”,自身存在一定过错。L作为车辆所有人,把“非营业”“家庭自用”的车对外出租,没审查租车人的驾驶资质,存在管理过错;W转租车辆时也没审查李X的驾驶资质,同样存在过错。虽然李X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但他已死亡,L和W需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L和W各承担10%的赔偿责任,L只需赔偿83,211.50元。高志博律师通过开庭前深入研究证据、分析法律关系,开庭中积极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成功帮助L减少了赔偿金,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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