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任检察官经历
张烜墚律师曾有5年检察官工作经历,在天津市某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批捕科)工作,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期间,他还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工作锻炼。这段经历使他积累了大量刑事案件办理经验,熟悉刑事案件的侦查、批捕流程,为他后续的律师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转岗律师后,他将检察官时期的经验运用到辩护工作中,能从不同角度分析案件,为当事人制定更有效的辩护策略。
提出“捕前辩护”
张烜墚主任结合自身工作经历,深知批捕阶段是刑事辩护的关键分水岭。他在2021年总结出《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八步法”》,并首次提出“捕前辩护”概念。他带领靖霖天津所注重捕前辩护,力争将有问题的案件狙击在审查批捕阶段。按照最高检公布的数据,不批捕率一般在20%-30%,而张烜墚主任亲自办理的捕前辩护案件,只要介入及时,不批捕概率在80%左右。在研发该方法当年,他亲自办理了8个捕前辩护案件,7个不批捕,这一成果在业内引起了热烈反响。
实战辩护思路
张烜墚主任始终坚持当事人利益至上,反对刑事辩护中夸夸其谈、纸上谈兵的做法。他主张通过深入细致的研判案件,制定对当事人最为有利的辩护思路。凭借丰富的工作经历和多年深耕刑事领域的专业经验,他制定的辩护方案更加全面、脚踏实地。这种务实的辩护思路使他在众多案件中取得了较好的辩护效果,能让无罪的人不受刑法错误追究,让有罪的人罚当其罪。
在汤X涉嫌强奸罪一案中,张烜墚律师团队在汤X被批捕后介入。面对当事人已被羁押、争取缓刑难度极大的不利局面,团队迅速制定了以“认罪认罚、争取谅解”为核心的辩护策略。律师多次会见汤X,全面了解情况,积极联系并代表汤X与被害人沟通,促成和解并取得谅解书。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将所有法定和酌定的从轻情节进行系统梳理,形成书面辩护意见并与检察院承办人有效沟通。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核心意见,判处汤X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使汤X免于入狱服刑,实现了量刑上的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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