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丰富履历与专业资质
张居宽毕业于南京大学本科,2004年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2008年转入律师行业,2009年正式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5144,服务地区为淮安市。他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中共党员,还担任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同时具备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等资格。
二、深厚实务积淀与服务成果
从2009年执业至今,张居宽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在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及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成功办理案件上千余件。2022年起,他带领律所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间代理案件全部胜诉。他长期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凭借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的结合,能为企业提供更全面、可靠的税务服务,还精通税法与民商法交叉适用,擅长重构税务争议解决路径。
三、独特执业理念与能力特点
张居宽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寻求及维护客户利益最大化,树立精品意识。他在企业日常法务中力求精于法律,在劳动人事、合同法、建筑工程、公司法等领域有独到见解和知识储备。执业十余年,形成了开阔思路和务实作风,既善于诉讼,又长于综合法律事务的策划和有效解决。其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快速准确把握具体法律问题的实质,合理有效预见和处理相关法律风险。
四、典型案例代理成果
在原告与三被告因《投资合作协议》引发的纠纷案件中,张居宽担任被告刘X的代理律师。法院于2025年3月17日立案受理,经审理,围绕案涉协议性质、合同相对方、本金及利息数额、相关费用承担等争议焦点进行证据质证审查。最终判决被告刘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38862.88元及利息(以238862.88元为基数,自2023年11月18日起按年利率14.2%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律师费1万元、保函费1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与被告刘X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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