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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缘由
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被告人李X心怀不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老年被害人急于追回欠款的心理,虚构自己认识律师能帮忙的事实。他以收取诉讼费、疏通关系等借口,多次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38950元。这些赃款都被他用于个人还债和日常花销。
朱红亮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已处理案件400余件。此次,李X委托她担任辩护人。
办案过程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对李X采取了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案件被移送至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以诈骗罪对李X向陇西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了相应的量刑建议。
法院立案后,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公诉机关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李X到庭应诉,朱红亮律师作为辩护人也到庭参与诉讼。庭审中,朱红亮律师指出李X具有如实供述、退赔获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对本案证据进行了当庭质证。
案件结局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李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同时依法没收作案工具手机一部。法院认为,李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X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案发后全额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朱红亮律师提出的从轻处罚意见符合事实与法律,法院予以采纳;但因李X诈骗老年人财物,依法应酌情从严惩处,故对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未予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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