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李超律师执业于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天津。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其中在婚姻、遗产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成功办理案件130余件。他的主要客户类型涵盖个人和企业,工作方式上诉讼与非诉并重。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严谨的职业操守,为处理各类复杂案件奠定了坚实基础。
婚姻家庭案例一
在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原告宋某与被告郑某于2022年9月登记结婚,2023年7月生育一子。双方因家庭矛盾于2023年1月开始分居,原告曾两次起诉离婚未果,本次为第三次诉讼。被告不同意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30万元、争夺抚养权。双方就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彩礼返还及多项银行账户资金性质与分割存在激烈争议。
李超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围绕诉讼核心开展工作。首先组织证据,证明双方自上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持续分居已超一年,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离婚条件。针对抚养权,强调孩子未满两周岁且一直随母亲生活,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原则出发进行主张。面对复杂的财产争议,仔细梳理双方长达数年的银行流水,对原告的数笔大额转账准备了合乎情理的解释与证据线索,并指出被告在分居期间有多笔大额可疑转出,涉嫌转移财产。关于彩礼,结合双方已登记结婚、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的事实,主张不应返还或应大幅降低返还比例。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全部核心诉求。准予离婚,婚生子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自2025年6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并享有每月两次的探望权。彩礼返还方面,认定彩礼总额为30万元,扣除原告已返还的10万元,酌情判决原告仅需再返还被告4万元。财产分割上,被告需向原告支付财产折价款共计81,630.73元。
婚姻家庭案例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中,原告鲍某与被告尚某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感情破裂,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在法院主持下,李超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与对方代理律师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协助当事人厘清了共同财产范围,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并就抚养费支付标准、房屋折价款数额及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经过多轮沟通与协商,最终促使双方在庭外达成一致意见。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自2023年6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直至孩子独立生活为止。登记于鲍某名下的夫妻共同房屋归鲍某所有,鲍某向尚某支付房屋折价款共计35万元人民币,并分三期付清,尚某需在规定日期前腾退房屋。车辆与存款方面,鲍某名下的车辆归其所有,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双方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各自负责偿还。案件受理费100元、鉴定费5675元由原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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