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基本情况
陈俊全是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自2017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在其执业生涯里,累计承办案件已超1000件,其中刑事及民事相关案件成功办理800余件,尤其专注于刑事案件,占比约达70%。他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方式既包含诉讼,也涉及非诉业务。
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
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相关部门指控。在这起案件中,陈俊全作为林某某的辩护人,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详细查阅了所有与案件相关的卷宗材料,包括警方的调查记录、证人证言以及相关的物证等。通过仔细分析,他发现案件中存在一些证据链不完整的地方,部分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存在疑问。
基于这些发现,陈俊全制定了以证据不足为核心的辩护策略。在法律适用方面,他深入研究了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寻找对林某某有利的条款和案例。在与公诉机关进行沟通时,他有理有据地指出证据存在的问题,并强调根据现有证据无法确凿地证明林某某构成该罪。
经过陈俊全的努力辩护,最终林某某获得了不起诉的结果,成功避免了刑事处罚。
蒙X寻衅滋事罪案
公诉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蒙X等七人犯聚众斗殴罪。在这起案件中,蒙X面临着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局面。陈俊全作为蒙Xx的辩护人,在庭审中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意见。
他首先对案件的定性提出了异议,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他分析案件的起因,指出是被告人蓝xx酒后在路边辱骂、挑衅路过的被告人韦X等人,属于典型的“无事生非”行为。而且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了寻求刺激、争强好胜,并非针对特定人员打击报复,且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
在量刑方面,陈俊全提出蒙Xx案发后在现场等待并配合民警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应认定为自首。蒙Xx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不具有再犯罪的危险。同时,考虑到蒙Xx独自抚养刚满三周岁儿子的特殊家庭情况,建议法庭对蒙Xx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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