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律师简介与执业范围
李梦月,法学本科学历,自2017年开始在湖北仲宣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2062017402293。服务地区为湖北-襄阳,联系地址位于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双子星B座12楼。她是襄阳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深耕于刑事及民商事领域,尤其在刑事辩护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同时在婚姻家庭等民事案件上也有一定实践。
二、敲诈勒索罪案件详情
在保康县人民法院审理的(201X)鄂XXXX刑初XX号案件中,被告人黄X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起诉。2018年5月,黄X某与张X(另案处理)共谋以驾车“碰瓷”的方式敲诈他人钱财。6月2日,黄X某驾驶本人牌号为粤S×××××的宝马车与张X、“旺谷”(另案处理)从广东省惠州市XX县出发,行驶至湖北省境内后,将宝马车原牌号替换成事先准备的鄂A×××××假牌号。6月4日16时许,行至XX县,他们借口张X驾驶的面包车剐蹭了宝马车,将其逼停路边,张X、“旺谷”二人下车对张X进行威胁,迫使张X交出随身携带的5600元现金,后三人驾车逃离。黄X某归案后,向XX县人民检察院退赔被害人损失5600元。
三、律师辩护情况
李梦月作为黄X某的辩护人参与了此案。她提出黄X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的辩护意见,但法院认为无证据证实,未采纳该意见。不过,黄X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且全部退赔被害人的损失,李梦月的相关从轻处罚辩护意见被法院予以采纳。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黄X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已缴纳),同时将黄X某退缴的赃款5600元返还给被害人张X。
四、律师其他重要经验
除了这起敲诈勒索罪案件,李梦月还曾代理本地重大涉黑涉恶刑事犯罪案件的辩护工作,并且参加本地辩论赛取得团队一等奖的优异成绩。这些经历都体现了她在刑事法律领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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