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山东青岛市擅长刑事辩护案件的丁子宸律师,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法学学士与硕士学位。自2016年执业以来,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秉持“以法为基,以辩为器,恪职守正,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的执业理念,用专业知识和严谨态度为当事人服务。
丰富的办案经验
丁子宸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502件,有着深厚的刑事法律实务积淀与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他尤其专精于经济犯罪类案件,像非法集资、金融诈骗、职务侵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常见罪名,对该类案件的证据梳理、法律适用及司法裁判思路有着精准把握。同时,在侵犯财产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典型案例展现专业能力
当事人吴某是某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市政工程合作协议并收取600万元工程保证金。后因政府规划调整项目终止,双方就保证金退还产生纠纷,建筑公司以“吴某虚构工程、骗取保证金”报案,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吴某提起公诉,指控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法定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吴某委托丁子宸律师辩护。
在辩护过程中,丁子宸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首先是定性辩护,他全面梳理涉案工程的招投标文件、政府批复文件、合作协议、会议纪要及资金流水,提交证据证明涉案工程真实存在,吴某已按协议约定开展前期筹备工作,项目终止是政府规划调整这一不可抗力导致,并非吴某虚构工程。同时,保证金全部用于工程前期合理开支,吴某无非法占有保证金的主观故意,成功切割刑事诈骗与民事纠纷。
其次是证据链击穿,丁子宸律师当庭指出,被害人的陈述前后矛盾,其提交的“吴某虚构工程”的证据均为单方陈述,无客观书证佐证;关键证人系被害人公司员工,与被害人存在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具客观性;检察机关提交的审计报告存在金额计算错误、依据不足等问题,依法不予认可,全案证据未达到“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的定罪标准。
最后是法律适用,丁子宸律师当庭论证,本案系典型的民事合同纠纷,双方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保证金退还问题,不应以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纠纷;吴某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构成要件,依法不构成犯罪。
辩护成果与意义
最终,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丁子宸律师全部无罪辩护意见,判决吴某无罪,当庭释放。吴某的公司得以正常经营,名誉及财产权益得到全面维护。这一案例充分彰显了丁子宸律师处理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攻坚能力,他精准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通过证据链击穿与法律适用辩护,实现了重大无罪辩护胜利,为当事人带来了公正的结果,也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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