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的黄明律师(执业至今,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已逾100件,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刑事辩护,拥有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和赵X律师代理。
南充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在20年8月31日与四川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负责其项目二期427户的天然气管道设施建设工程,合同总价208万余元。合同约定,被告先付50万,余款158万余元在“通气点火前”付清。后来被告资金周转困难,双方于20年9月1日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付款方式,用三期项目50个车位销售款抵扣剩余工程款,且承诺最迟20年12月31日前付清。但付款期限到了,被告没足额支付,起诉前还欠工程款本金110万余元及违约金。
天然气公司委托黄明和赵X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工程款及按原合同约定银行贷款利率三倍计算的违约金18万余元。本案焦点在于欠付工程款具体金额和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被告认可欠款,但对偿付能力和高额违约金有异议。
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首先,通过梳理银行流水、《往来款项确认书》等证据,与被告当庭对账,确定无争议的欠付工程款本金为1,019,541元。其次,针对违约金争议,指出《补充协议》未明确“免除”逾期付款违约责任,被告长期拖欠构成违约,同时陈述原合同违约金标准约定背景。最后,考虑到法院可能调整违约金标准,诉讼策略核心是确保工程款本金全额支持,把违约金作为争取项。
法院审理后,全额支持工程款本金,判决被告支付1,019,541元;支持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法律干货:
1.保留证据很重要:在商业合作中,要保留好银行流水、确认书等相关证据,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
2.关注合同变更: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合同条款时,要明确各项细节,特别是违约金计算标准等重要内容。
3.合理设定诉讼预期:诉讼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司法实践,合理设定目标,既要争取最大利益,也要做好妥协准备。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遇到工程款拖欠等合同纠纷时,只要证据充分、策略得当,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黄明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帮助企业成功解决了难题。黄明律师是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律所位于南充市嘉陵区陈寿路299号,相信他能为更多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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