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讲解
本案由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刘刚律师代理。刘刚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还担任宿州市律师协会多个专业委员会委员,具备中级经济师职称及证券从业资格。执业以来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曾参与办理多起公安部及安徽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重案要案。
2017年X月X日,于某某驾驶四轮拖拉机沿XX国道行驶至江苏XX建设公司承建的施工路段时逆向行驶发生侧翻。这一事故导致于某某受伤,他的妻子赵X当场死亡,车辆也损坏了。经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X大队认定,于某某违章驾驶是事故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江苏XX建设公司未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负次要责任,赵X无责任。
死者赵X的丈夫于某某、儿子于甲、于乙、父母赵X、朱X等五人,因赔偿问题与江苏XX建设公司协商不好,便委托刘刚律师向法院起诉。刘刚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五原告积极主张权益。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江苏XX建设公司未做到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应对五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参考相关统计数据,五原告因赵X死亡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416821元。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由被告承担五原告损失共计125046.30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江苏XX建设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于某某等五人125046.30元,案件受理费564元由被告负担。
法律干货
1.施工方责任:施工方在进行道路施工时,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如果未履行这些义务导致事故发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事故责任认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这是后续索赔的重要依据。
3.索赔依据:受害者家属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责任方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理损失。
结语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在交通事故中,各方的责任和权益都受法律保护。遇到纠纷不要怕,通过法律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刚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刘刚律师执业多年,就职于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安徽省宿州市南翔云集律师楼8楼(宿州市中级法院北门斜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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