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专业的法律勇士
张耀午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他是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在校期间,他就展现出对法律的浓厚兴趣和卓越学习能力,系统学习让他对各法律领域有深入了解。执业中,他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面对各类案件都全力以赴。他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等领域,承办多起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等案件,取得良好结果。
张耀午律师敢于和公权力说不,面对当事人的不理解,他总是耐心解释,用专业知识化解疑虑。他深知每个案件对当事人的重要性,始终坚守法律底线,愿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线中的一员。
沉冤二十余载,终迎无罪曙光
1995年9月,独居的被害人林XX在天津市XX区某村被抢劫并机械性窒息死亡。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XX与他人经预谋实施了该抢劫行为,认为其触犯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后,对这份时隔二十余年的陈旧案卷进行了细致分析。他抓住证据体系的根本性缺陷,展开缜密辩护。针对指控中唯一能将刘XX与现场联系的“胶带指纹”,他指出该物证提取程序违法、记录不全,且关键原物已丢失,无法复核,还结合被害人收废品的职业,论证无法排除指纹是案前由他人带至现场的可能,切断了该证据与犯罪行为的唯一关联。对于同案犯卢XX前后矛盾且最终翻供的证言,他坚持指出其在无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下,自称遭受刑讯逼供的可能性无法排除,真实性存疑,依法不得作为定案根据。同时,他强调现场勘查发现的多种足迹无法与刘XX关联,也无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刘XX到过案发现场并实施犯罪,全案证据支离破碎,无法形成完整闭环,且存在他人作案的合理怀疑。
最终,天津市第XX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耀午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XX犯抢劫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刘XX无罪。这起二十余年的悬案,在张耀午律师的努力下,让真相得以昭雪,刘XX的命运也因此迎来了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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