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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A(监护人)和原告B(未成年人)与某文化传播公司分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并支付高额费用,然而分公司在2022年11月无故停课闭店,拒不退费,且分公司无财产担责。原告将分公司及总公司诉至法院,庭审时二被告均未到庭,案件似乎陷入不利局面。此时,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杨稳定律师接受委托,开始为原告维权。杨稳定律师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五百件,专精于民商事法律领域。
精准论证违约事实
杨稳定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首先重点论证案涉教育培训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停业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她仔细梳理合同条款和履行情况,收集孩子上课记录等证据,清晰地向法院呈现出被告违约的事实,为后续的诉求奠定了坚实基础。
穿透分支机构责任
针对分公司无独立财产担责的问题,杨稳定律师深度适用《民法典》第七十四条分支机构责任规则,指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应由总公司承担。她详细解释法律条文,结合实际案例,让法院认可应将总公司纳入责任范围,增强了赔付能力。
诉求全面获支持
在剩余课时费核算上,杨稳定律师根据合同约定课次、已上课次、总费用科学计算退费金额,数据清晰、计算严谨。同时,结合违约时间、损失程度,依法主张利息。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判决分公司退还剩余课程服务费并支付利息,总公司在分公司未清偿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且案件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原告的全部合法诉求均得到支持,成功实现了逆境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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