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否对共同财产立遗嘱

最新修订 | 202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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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宝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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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要通过遗嘱处理自己的财产,首先要明确遗产的范围只能是个人的合法财产,不是个人的财产不能通过遗嘱处分,不是合法的财产也不能通过遗嘱处分,因此,要想合理安排自己的财产,就要明确区分出哪些财产是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才能予以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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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时常见的一种财产存在形式。只要有婚姻的存在,就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继承夫妻共同财产?遗嘱通常是个人所立,但是因为共同财产的缘故,处分人为多人,以共同财产为标的物立遗嘱的话,理应立共同遗嘱。但是例外情况下,个人可否对共同财产立遗嘱?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讨论,请看下文详细内容。

一、如何继承夫妻共同财产

(一)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处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二)如果立遗嘱时没有经共有人同意或不知情的情况处分了共同的房屋,又如何处理?虽然房子无法分割,但是不能就认定遗嘱无效,而应当认为立遗嘱人处分的是他所享有的房屋价值部分有效。对遗嘱有效部分的作为个人遗产根据其遗嘱的内容进行分割,对遗嘱没效部分的财产对其他继承人进行折价予以补偿。

(三)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根据我国《公证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及第四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公证书一经生效,非因法定程序不能撤销。

二、个人可否对共同财产立遗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对夫妻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赠送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处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为无效。”

因此,配偶中一方将夫妻共有财产赠给子女或朋友,如未经另一方同意,该配偶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遗嘱应认定部分无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该遗嘱所涉及的共有财产,应分出一半归配偶所有,其余一半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如果立遗嘱的被继承人的配偶先于立遗嘱的被继承人死亡的,对立遗嘱的被继承人的配偶的财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中擅自处分应属配偶的财产的部分应认定无效。

相信大家现在对通过遗嘱继承夫妻共同财产及对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设立遗嘱的问题有了初步的认识。夫妻共同财产是财产存在方式中最普遍的一种,遗嘱也是继承中很普遍的一种形式。当两者相遇,就会产生新的问题。生活中如果遇到有关遗嘱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时,不妨向律师进行咨询,相信专业的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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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的交易秩序,除非是第三人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只要第三人为善意、支付合理对价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的买卖行为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另一方不得以不知情、不同意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这点在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中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夫妻一方因另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造成另一方受到损失,受到损失的一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对方赔偿该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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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一方因另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造成另一方受到损失,受到损失的一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对方赔偿该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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