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翁鹏威律师自2014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尤其在交通事故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现任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兼职仲裁员以及温州理工学院法学院实践导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众多委托人解决了难题。
接受委托,梳理证据
翁鹏威律师接到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伤的委托人的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他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材料,前往交警部门调取事故认定书、肇事车辆及保险信息,固定了肇事方全责的核心证据。随后,他协助委托人整理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损失相关证据,仔细核算各项赔偿金额并明确诉讼请求。考虑到事故造成委托人和其家属两人受伤,翁鹏威律师还为保障委托人权益,明确提出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下的份额分配方案,同时就肇事方垫付费用、补偿款等事宜与委托人确认,做好案件细节梳理。
庭审抗辩,维护权益
案件立案后,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庭审中,保险公司提出多项抗辩意见,包括主张委托人承担20%过错责任、赔偿金额过高、不承担非医保用药及鉴定费诉讼费等。翁鹏威律师针对这些抗辩逐一进行反驳。他举证证明交警部门已作出全责认定,委托人无任何过错,保险公司的过错责任主张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就各项赔偿项目,结合证据及浙江省赔偿标准,逐一论证金额的合理性,反驳保险公司的不合理核减主张;同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此外,翁鹏威律师就肇事方垫付费用的处理、交强险份额分配等问题向法院提出合理意见,请求法院一并处理以减轻当事人诉累。
案件胜诉,圆满结局
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翁鹏威律师的代理意见,采信交警部门的全责认定,驳回保险公司的各项不合理抗辩。法院依法核定委托人的合理损失,认定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结合交强险份额分配方案及肇事方垫付费用情况,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委托人各项经济损失143369.77元,同时支付肇事方垫付的60000元。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得到支持,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案件取得了满意的诉讼结果。翁鹏威律师在交通事故领域的专业表现,为委托人带来了公正的判决,也彰显了他深耕该领域的深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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