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综合介绍
徐存江律师自2020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他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现任职于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副主任以及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其服务地区主要为凉山,联系地址位于西昌市民族风情园北路五十七号,执业证号为15134202010283048。徐存江律师秉持“案件精细化办理,以尚法之心,行正义之举”的执业理念,在法律领域深耕细作。从案件占比来看,他在刑事辩护领域投入了较多精力,案件占比约60%,同时在强制措施变更、量刑认定等细分类型上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另外,在工伤事故、婚姻家事、合同纠纷领域,他同样展现出了突出的专业能力,相关案件占比约40%。
处理诈骗刑事案件
徐存江律师曾代理一起被告人涉嫌犯诈骗罪的案件,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自首及缓刑期满不撤销等有利认定,有效减轻了被告人的刑罚。案件的被告人姜因涉嫌犯诈骗罪被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姜于2020年7月与他人结伙偷渡至缅甸果敢老街,进入某电信网络诈骗公司从事诈骗活动,在该窝点滞留约2个月后回国。而且,姜曾因犯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在辩护过程中,徐存江律师提出了一系列有力的辩护意见。他指出姜有自首情节,是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且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对于姜的前罪,徐律师认为其缓刑考验期已满,不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同时,徐律师强调姜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主观恶性较小,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对徐存江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法院认为姜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对于前罪缓刑的处理,法院也认可了徐律师的观点,认定其前罪缓刑考验期已满,不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此外,法院还认定姜在诈骗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并且姜当庭自愿认罪,可酌定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缴纳),刑期自2024年2月29日起至2025年9月28日止。
办案成果与经验总结
在这起诈骗案件中,徐存江律师围绕被告人姜的自首情节、前罪缓刑处理等关键问题展开了精准而有效的辩护。他通过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成功促使法院认定姜构成自首,并采纳了其关于前罪缓刑考验期已满、不应撤销缓刑的意见,避免了对被告人进行更重的数罪并罚。同时,徐律师结合姜从犯、认罪认罚等情节,为其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刑罚。这充分展现了徐存江律师在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的专业判断与辩护实效。其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运用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辩护技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徐存江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和严谨的逻辑思维。他不仅仅是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更是在深入剖析案件背后的法律关系和事实真相。在面对复杂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能够迅速抓住关键问题,提出合理合法的辩护意见。这种专业精神和职业素养,使得他在刑事辩护领域能够取得显著的成果。同时,他在工伤事故、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等其他领域的专业能力,也体现了他作为一名综合型律师的全面发展,能够为不同类型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徐存江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准的辩护策略,在凉山地区的法律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其他领域的法律事务,他都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律师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随着其执业生涯的不断发展,相信他将在更多的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为推动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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