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口头遗嘱要注意哪些事项

最新修订 | 202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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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宝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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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律规定的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以危急情况为其适用要件,不是任何场合都可以使用的立遗嘱的方式。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要以口述的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即要用语言向见证人口授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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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这是我国立法对口头遗嘱的承认和要求。那么具体而言,怎么订立口头遗嘱,订立口头遗嘱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本文就这两个问题介绍如下。

一、怎么订立口头遗嘱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5、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订立口头遗嘱要注意哪些事项

1、法律规定的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以危急情况为其适用要件,不是任何场合都可以使用的立遗嘱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遗嘱人因病危濒临死亡时,在病榻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2)因自然灾害致使遗嘱人处于生命危险时,在遇难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

(3)在战争中遗嘱人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时,在战场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4)遗嘱人遭遇不法侵害,生命垂危时,在遇害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

(5)遗嘱人在航海、航空中遇到事故,生命有危险时,在航空器或船舶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但上述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时,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对于见证人的主体资格问题,我国继承法对此作了排除性限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3、遗嘱人要以口述的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即要用语言向见证人口授遗嘱。一般要用当地通用的见证人能够听懂的语言进行陈述,语言要准确明了,不能含糊不清。

对点头、摇头或手势方式表示其意思的,均不能认定为口头遗嘱,对此种情况不能按遗嘱继承,应当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被继承人的遗产。但是对于聋哑人以手势方式来表示其意思的,而且是对在场的懂晓哑语的见证人所作的表示,应当认定为口头遗嘱。遗嘱人的口头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见证人必须全面真实地将遗嘱人口头所述的处理其遗产的意思如实地转达给继承人或相关的部门和机关,并尽量将遗嘱人的原话表述出来。由于我国继承法没有对口头遗嘱进行书面记录和录音的要求,极易造成见证人伪造、篡改口头遗嘱的情况发生。所以,见证人伪造遗嘱人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被见证人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以上是关于“怎么订立口头遗嘱,订立口头遗嘱要注意哪些事项”的介绍,我们了解了订立口头遗嘱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口头遗嘱的缺陷在于易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所以订立口头遗嘱的时候就需要更加谨慎。涉及订立口头遗嘱的事项乃至纠纷可以直接咨询专业律师,帮助你答疑解惑,解决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最大程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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