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不仅要具备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实质要件,还要具备遗嘱形式属于法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之一等形式要件,那么具体来说如何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另一方面,遗嘱要真实地表达遗嘱人安排自己遗产的意思表示,如果被篡改,就违背了订立遗嘱的墓地,那么遗嘱被篡改怎么办?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如何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
1、实质要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其一,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其二,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其三,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2、形式要件:
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五种,具体包括:
(1)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遗嘱被篡改怎么办
1、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2、根据《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是指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包括既遂和未遂两种情况。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即遂的,人民法院可以据此剥夺其继承被其杀害的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犯罪行为未遂的,即被继承人未死亡,人民法院也可据此剥夺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人不论基于什么动机而杀害被继承人的,只要实施了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法律上都应当剥夺其对被其杀害的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即为争夺遗产而实施了杀害其他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的行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也包括即遂和未遂两种情况。如果继承人不是以争执遗产为目的,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实施杀害行为的该继承人仍然有继承权。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遗弃被继承人的,只要实施了遗弃被继承人的行为即丧失对被其遗弃的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权利。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从时间的长短、手段是否恶劣、残忍,后果是否严重,社会影响大小等方面,具体的加以确定。如果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的时间较长,手段比较恶劣、残忍,后果比较严重,社会影响比较坏,就可以丧失经被虐待的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伪造遗嘱、篡改遗嘱、销毁遗嘱的行为侵害了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侵害了未成年人的继承权,或者因此造成其他继承人生活困难的,均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继承人由于伪造遗嘱、或者篡改遗嘱、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所以篡改遗嘱,侵害了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可能会丧失继承权。
3、依据《继承法意见》第9条规定,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判决确认其是否丧失继承权。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如何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以及“遗嘱被篡改怎么办”有了进一步认识。如果存在篡改遗嘱的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丧失继承权。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因为遗嘱继承出现法律问题,最好尽快咨询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使得遗产继承能更好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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