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理婚姻纠纷案件
李超律师在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160件,主要客户类型涵盖个人与企业。其工作方式既涉及诉讼,也有非诉业务。在婚姻纠纷领域,李超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处理能力。
在原告宋女士与被告郑先生的离婚案中,双方争议焦点众多,包括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彩礼返还及多项银行账户资金性质与分割。李超律师作为原告宋女士的代理人,采取了一系列行动。首先组织证据,证明双方自上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持续分居已超一年,符合法定离婚条件。针对抚养权,强调孩子未满两周岁且一直随母亲生活,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原则出发进行主张。面对财产争议,仔细梳理双方长达数年的银行流水,对原告的数笔大额转账准备了合乎情理的解释与证据线索,并指出被告在分居期间有多笔大额可疑转出,涉嫌转移财产。关于彩礼,结合双方已登记结婚、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的事实,主张不应返还或应大幅降低返还比例。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全部核心诉求,准予离婚,婚生子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彩礼仅需再返还4万元,被告还需向原告支付财产折价款。
参与离婚调解案件
在原告鲍先生与被告尚女士的离婚纠纷中,双方因生活琐事感情破裂,原告起诉离婚。李超律师作为原告鲍先生的诉讼代理人,在法院主持的调解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核心争议焦点进行多轮沟通与协商。李超律师协助当事人厘清了共同财产范围,包括房产、车辆、存款,并就抚养费支付标准、房屋折价款数额及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最终促使双方在庭外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协议内容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被告尚女士抚养,原告鲍先生支付抚养费,房产归鲍先生所有并支付房屋折价款,车辆与存款各自名下归各自所有,债务各自负责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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