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事务作为法律领域的一个重要细分领域,涉及到众多的商业活动和民事关系。邵如阳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与管理学硕士,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9年,他深耕合同事务等多个细分法律领域,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客户解决了法律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精准应对合同纠纷
在这起合同纠纷案中,原告陈XX诉称其与被告陈XX及第三人董X某商议各出资80万元购买“百物流”在南京市溧水区的经营权,后经营权未购买成功,要求被告返还80万元认购款及相应利息。邵如阳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对三方合作背景、资金往来记录及公司经营状况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提出原告的80万元款项性质为股权投资而非委托购买经营权的款项,且原告已通过工商登记成为公司股东,实际参与了公司经营管理,其要求返还出资款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构建完整证据链
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邵如阳律师重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他通过调取并整理三方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银行交易明细等证据,还原了三方从商议合作、签订《投资合股协议书》、设立荣公司、实际运营百快递溧水站点、持续投入运营资金、直至后期股东变更的完整过程,形成完整的时间线证据链。同时,他向法庭指出,原告转账80万元的时间、金额及收款账户均与三方签订的《投资合股协议书》约定完全一致,该协议书明确约定三方各出资80万元设立公司,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有力质证关键证据
针对原告提交的第三人董X某单方签字的《情况说明》,邵如阳律师从两个方面进行有力质证。一方面,该说明内容非被告意思表示,第三人无权为被告创设合同义务,违反合同相对性原则;另一方面,该说明内容与在案大量证据明显矛盾,包括经营权实际由董X某出面购买并持续经营、原告持续参与经营管理并多次追加投资、荣公司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等。此外,邵如阳律师还通过微信群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备注等证据,证明原告在转账80万元后,持续参与荣公司及百快递溧水站点的日常经营管理,多次向董X某转账支付运营费用,并在转账备注中明确注明“投资款”“用于荣物流公司”等字样,足以证明原告明知其投入款项的性质为股权投资。
成功维护客户权益
经三次公开开庭审理,法院最终采纳了邵如阳律师的答辩意见,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邵如阳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论证和完整的证据链构建,成功驳回了原告8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的诉讼请求,为客户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同时,法院最终判决案件受理费11800元由原告自行负担,客户无需承担任何诉讼费用。邵如阳律师在这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充分展现了他在合同事务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客户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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