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罪名追诉时效需分别依据各罪名法定最高刑认定。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十年;法定最高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追诉时效为二十年。若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当存在两个罪名时,要对每个罪名单独判断追诉时效。若两个罪名都在各自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可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相应刑事责任。如果其中一个罪名已过追诉时效,一般不再追究该罪名刑事责任,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二、两罪名追诉时效中断情形该如何判定
追诉时效中断指在追诉期限内,因行为人又犯新罪而使前罪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前罪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对于两个罪名,若前罪处于追诉期内,行为人又犯后罪,不管后罪性质与刑罚轻重,前罪追诉时效均中断。比如,甲犯A罪,追诉时效为10年,在第5年又犯B罪,此时A罪已过的5年追诉时效归零,从犯B罪之日起重新计算A罪的10年追诉期;B罪则按其自身规定正常计算追诉时效。应以是否符合《刑法》第89条第2款“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判定。
三、两罪名追诉时效中断判定有无法律特殊规定?
目前法律对两罪名追诉时效中断判定没有专门的特殊规定,遵循《刑法》一般规定。追诉时效中断指在追诉期限内,犯罪嫌疑人又犯新罪的,前罪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比如甲犯抢劫罪,在抢劫追诉时效期内又犯诈骗罪,抢劫罪追诉时效从犯诈骗罪之日起重新算。
需注意,各罪名追诉时效依据法定最高刑而定,如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5年;法定最高刑5年以上不满10年,追诉时效10年等。无论涉及几个罪名,都按此规则判断追诉时效中断。
当探讨两罪名追诉时效如何认定时,除了基础的认定方法,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两罪名存在牵连关系,追诉时效的计算可能会更为复杂,需综合考虑各罪名的犯罪行为实施时间、危害结果等因素。另外,在追诉时效内,若存在中断、延长等法定情形,对两罪名追诉时效的认定也会产生影响。如果您在两罪名追诉时效认定方面还有疑问,或是遇到实际案例不知如何处理,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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