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李玲自2023年执业至今,处理案件超300件,其中不乏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2023)浙XXX民初XXX号钱XX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廖XX以股权转让为名主张借贷关系,要求被告钱XX承担连带责任。原告主张2018年与钱XX签股权转让协议并付款,后因未办理股权变更等与顾XX签退股及还款协议,但顾XX未履约,故诉请钱XX对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还要求四被告共担律师费及诉讼费。
李玲接受钱XX委托后,制定“三层抗辩”策略。第一层,否定基础合同效力,援引相关法规,指出XX幼儿园为非营利性机构,案涉股权转让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无效,原告以无效合同主张债权无法律基础。第二层,厘清法律关系主体,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录音、款项流向凭证及《代持股份协议》,证明钱XX仅为“代持人+执行者”,非实际债务人,原告明知实际交易对象为顾XX,钱XX无独立责任。第三层,反驳债权主张,通过数据举证,说明实际债务人顾XX已超额返还款项,原告对钱XX的债权主张无事实依据。
在办案过程中,李玲团队全面核查相关证据,分类整理出三类核心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庭审中,重点强调合同无效后的责任归属、钱XX无过错无获益,反驳原告混淆法律关系的行为。还与司法机关高效沟通,降低保全影响,避免案件拖延。最终法院采纳核心辩护意见,确认借贷双方为廖XX与顾XX,钱XX非债务人,驳回原告要求钱XX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成功让钱XX规避了承担本金及高额利息连带还款责任的风险。
刑事辩护案件
在刑事辩护领域,李玲也有出色表现。在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蔡XX受贿上诉案中,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一审对蔡XX作出刑事判决,蔡XX不服提出上诉。李玲作为蔡XX的辩护人参与案件。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玲积极为当事人辩护。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撤销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发回重新审判。这一结果为蔡XX争取到了重新审判的机会,有可能改变原有的不利局面。李玲在执业期间,凭借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精准辩护,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较强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有利结果。无论是民间借贷纠纷这类民商事案件,还是受贿上诉案这类刑事案件,李玲都能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策略,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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