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由贵州大局律师事务所陈军李律师代理。陈军李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2022年还担任了六盘水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领域。
2019年6月16日,AXX好意搭乘F某,在行驶过程中与G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F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认定,AXX承担主要责任,G某承担次要责任,F某无责任。案外人G某的车辆投保了保险,原告方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拿到了赔付款。2019年底,AXX与原告方经家族协商签订《证明》,明确事故相关费用已结清,双方就赔偿事宜了结。然而到了2024年8月,原告方突然将AXX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77004.05元。
陈军李律师接受委托后,做了大量工作。他多次与AXX沟通,了解事故经过和费用支付情况,确认AXX已支付部分费用且一直履行赡养义务。收集并核实《证明》原件及相关签字人员信息,调取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核查原告方与保险公司的调解协议及理赔支付凭证。制定了核心辩护策略,强调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质疑原告诉状部分签字及委托律师真实性,主张原告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庭审中,陈军李律师清晰呈现证据,充分发表辩论意见。
最终,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证明》合法有效,原告已获得保险赔偿,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方负担。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法律干货:
1.签订协议要慎重:一旦签订合法有效的赔偿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要遵守。
2.保留证据很重要:无论是支付费用的凭证,还是协议的原件,都要妥善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3.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处理纠纷时,要诚实守信,不能随意反悔。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处理事故赔偿等问题时,签订协议要谨慎,履行协议要诚信。遇到纠纷不要慌张,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陈军李律师执业于贵州大局律师事务所,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双水小广场,他会以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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