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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丽律师,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具备工科与法学双重教育背景,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她执业7年,年均办案近百件,尤其擅长劳动工伤领域,曾在大型国有企业从事法务工作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此次她代理的李X与科技公司的劳动纠纷案件,充分展现了她解决劳动纠纷实务难题的能力。
研究制度与证据
李红丽律师因曾代理李X与科技公司的第一次诉讼,对案情较为熟悉。收案后,她仔细研究科技公司的制度和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科技公司虽规定学习日不属于加班情形,但这与法律规定相违背。而且学习日虽无加班审批记录,但有打卡记录,这表明加班事实是存在的。
推断请求合理性
基于对制度和证据的研究,李红丽律师推断李X要求科技公司支付学习日加班工资的请求是合理的。她坚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护,即使公司有相关规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要求。
法院判决维权成功
法院审理认为,科技公司在休息日安排“学习日”组织专题培训或交流活动,属于公司出于经营管理需要所作工作安排,未进行加班审批并不能否定加班事实。且公司未举证证实对李X参加学习日的17天进行了调休,加上其他休息日剩余未调休的0.5小时,最终判决科技公司向李X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42362.07元。李红丽律师成功帮助李X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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