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质:检察官出身转岗律师,多领域任职积累丰富经验
张烜墚2015年开始执业,曾任检察官5年。曾在天津市某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办理数百起刑事案件。之后在区委办公室等多部门锻炼。转岗律师后,恶补民、行法律知识,打通刑、民、行三大法律认知。他担任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等多个职务,还入选2025年天津市律协刑事专业领域专业律师名单等。
在霍X、段X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中,辩护核心在于罪名定性。霍X、段X持械伤人,看似符合故意伤害罪,但故意伤害罪针对特定对象,而本案中二人行为具有随意性、对象不确定性和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破坏性,律师成功将案件定性为寻衅滋事罪,为争取缓刑奠定基础。同时,律师全面梳理从轻情节,如引导二被告人认罪悔罪、推动赔偿取得谅解、强调初犯偶犯等。
裁判倾向研判:结合案件特点,合理预判量刑方向
在共同犯罪中,虽然霍X、段X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但霍X持刀直接砍伤被害人情节相对更重。律师据此提出差异化量刑建议,使辩护意见更具说服力。根据案件中被告人的认罪、赔偿、初犯等情节,合理预判法院会考虑从轻处罚。
同案同处理念:遵循法律规定,确保类似案件公平处理
张烜墚在办案中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对于类似的寻衅滋事案件,注重从罪名定性、从轻情节挖掘等方面进行辩护。在本案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寻衅滋事罪的规定,结合案件事实进行精准辩护,确保同案同处,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实践价值:“捕前辩护”等理念助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张烜墚首创“捕前辩护”概念,总结《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八步法”》,其亲自办理的捕前辩护案件不批捕概率较高。在刑事辩护中,他坚持当事人利益至上,采用实战派接地气的辩护思路,结合良性沟通与敢于碰硬的方式,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如在本案中,二被告人最终获得缓刑判决,避免了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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