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精准定性案件性质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A以实际施工人身份将承包方及某公司(梅鹏律师委托人)一并起诉。梅鹏律师精准判断,提出本案应为合伙协议纠纷,而非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从案件性质认定上为委托人争取有利局面。
运用合同相对性原则
梅鹏律师明确指出某公司与原告A无合同关系,突破合同相对性无法律依据。以合同相对性为核心,从根源切断了原告的追责路径,为后续的抗辩奠定了坚实基础。
证明全面履约
庭审中,梅鹏律师提交施工合同、付款记录、审计报告、保全裁定等完整证据链,充分证明委托人已按合同足额支付进度款,无任何违约行为,未付款系原告申请保全所致,某公司无过错。通过这些证据,有力地证明了委托人全面履约,不应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采纳了梅鹏律师的全部观点,认定某公司并非适格被告,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成功帮助委托人从千万级纠纷中全身而退,避免了巨额债务风险,彰显了梅鹏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实力和实战能力。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