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法律规定的详细内容都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程杰律师
程杰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8.9万人
专家导读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离婚的案例当中,如果双方有孩子,那么发生争议的往往都是因为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这两项权利在我们国家都是有规定的,这两种权利一般情况都是发生在两个人身上。那么探视权法律规定的详细内容都有什么?

探视权法律规定的详细内容都有什么?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离婚的案例当中,如果双方有孩子,那么发生争议的往往都是因为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这两项权利在我们国家都是有规定的,这两种权利一般情况都是发生在两个人身上。那么探视权法律规定的详细内容都有什么?

婚姻法关于探视权的规定:

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

婚姻法第38条第2款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为此探视权的行使有了可靠的法律程序保证。解决了未修改前探视权行使无法定程序作保证的空白,对司法工作者解决此类纠纷和当事人行使探视权均提供了法律依据。当事人经民政部门协议的探视权行使或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探视权行使,父或母任何一方不得设置执行障碍,不得拒绝一方行使权利,任何一方侵犯对方权利,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一旦其权利受到侵犯,对方都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和申请执行权。

婚姻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5条也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权利的行使必须有一定的限度,超过必要的限度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探视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也应遵循这个规律,本着互利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登记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双方未就探视权提出请求,而在离婚后发生探视权纠纷的,可以“探视权纠纷”为由,单独提起诉讼

对于探视权法律规定的详细内容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国家对于探视权的规定一般都是建立在孩子的健康成长的基础上来进行的。探视权的行驶是需要双方进行探讨的,然后最终结果还是由双方共同达成一定的共识这样才可以,否则纠纷的情况肯定是要出现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2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4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探视权法律规定的详细内容都有什么?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5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1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8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5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1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6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5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1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4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3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5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4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6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2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4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离婚探视最详细协议是怎样写的
一般来说,离婚探视权最详细的协议是这样写的: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协议内容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孩子抚养权归哪一方、抚养费金额是多少、要支付到什么什么时候、对方探视权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最后双方签字即可。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司制度都有哪些详细内容
①企业基本制度。企业基本制度主要包括企业的法律和财产所有形式、企业章程、董事会组织、高层管理组织规范等方面的制度和规范。②管理制度。3技术规范。④业务规范。⑤个人行为规范。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律师,您好!在2018年的时候我们知道法律都是有更新的,但是关于监视居住我不太清楚。想知道一下,监视居住八十九条具体的详细内容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监视居住是一种限制犯罪人人身权,自由权的一种行为。一般是用于存有特殊情况的不能在拘监视居住的条件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监视居住的实施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 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 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 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 护照等出入境证件、 身份证件、 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4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误工费规定都有哪些详细的内容?
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公务员探亲假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3)事由条件。
10w+浏览
探视权内容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不给抚养费不让探视吗?
这是两个问题,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也就是和孩子住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
对于探视权的主题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诉讼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是败诉。也就是为了孩子的成长,必须给探视权的。
二、什么是探视权?
探视权(也就是探望权,两者是相同概念)。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约定,或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三、探视权内容有哪些?
(一) 探视的时间时间可以由双方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判决,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成年以后就可以自己决定了。
(二) 探视的方式包括探望性探视和逗留式探视。探望性探视时间短,方式灵活;逗留式探视,一般时间较长,可在约定或判令的探视时间内,有探视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
(三) 探望权中止当父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人民依法终止探望的权利,并作出相应的裁定;中止是由消失后,人民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四) 探视权的强制执行不直接抚养子女父或母一方,以适当的方式,合适的时间探望子女,是行使其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的法定行为,自然受法律保护。
探视权内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探视权内容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不给抚养费不让探视吗?
这是两个问题,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也就是和孩子住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
对于探视权的主题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诉讼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是败诉。也就是为了孩子的成长,必须给探视权的。
二、什么是探视权?
探视权(也就是探望权,两者是相同概念)。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约定,或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三、探视权内容有哪些?
(一) 探视的时间时间可以由双方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判决,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成年以后就可以自己决定了。
(二) 探视的方式包括探望性探视和逗留式探视。探望性探视时间短,方式灵活;逗留式探视,一般时间较长,可在约定或判令的探视时间内,有探视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
(三) 探望权中止当父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人民依法终止探望的权利,并作出相应的裁定;中止是由消失后,人民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四) 探视权的强制执行不直接抚养子女父或母一方,以适当的方式,合适的时间探望子女,是行使其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的法定行为,自然受法律保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4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顶管工程质量保证措施都有哪些详细的内容?
事前作为施工准备阶段,监管者应当对现场准备情况及时检查,了解充分 ,规划有致。事中是施工进行阶段,施工者应当认真负责地完成每一项任 务,配合监管者的验收检查。事后控制是在发生问题后进行有效的及时处 理,十分重要。只有工程质量保证具体措施落实到事前、事中、事后的方 方面面,才能创造优秀工程。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探视权法律规定的详细内容都有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