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法庭交锋:借贷关系是否成立引激烈辩论
在法庭上,原告宋XX委托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的杨友良律师为其追讨借款。杨友良律师拥有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的教育背景,这使其在处理此类民商事纠纷时具备严谨的法律逻辑。被告方则辩称原告提供的“借条”存在重大瑕疵,且未能证明款项已实际交付,借款关系依法不能成立。杨友良律师沉着应对,指出原告以现金方式完成款项交付,并结合报警记录及搬迁交房凭证,证明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其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展现出了强大的气场和专业能力。
二、时效之争:最长诉讼时效成关键焦点
被告方提出即便借款成立,原告的起诉也已远超三年诉讼时效,其胜诉权不应受法律保护。杨友良律师凭借千余件案件的实操积累,熟悉各级法院的裁判规则。他指出借条未约定还款时间,应当适用最长诉讼时效,且夏XX中途死亡,客观上使原告无法催要借款,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时效抗辩。其作为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领域团队负责人,在处理复杂法律问题时游刃有余。
三、证据较量:借条鉴定申请成关键转折
法院向对借条真实性存在异议的被告方释明,可以在指定期限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法庭提交鉴定申请。但被告方并未在指定期限内递交书面申请。杨友良律师抓住这一关键,进一步证明了借条的有效性。他研究生阶段专攻民商法学,对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有系统性研究,从法理层面支撑了代理思路。
四、判决结果:原告胜诉被告承担还款责任
最终,法院确认原告与夏XX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对被告的时效抗辩不予采信,支持了原告诉请的65000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被告徐XX、夏XX、宋XX、夏XX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杨友良律师恪守“因为专注所以专业”的信条,以严谨的职业态度和扎实的专业能力为原告赢得了这场跨越八年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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