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找刑事辩护律师
在寻找刑事辩护律师时,可参考以下建议:
查验执业年限与领域专注度:一般来说,执业年限较长且专注刑事领域的律师,积累的经验更丰富。像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深耕刑事领域,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70%。
通过裁判文书网验证类似案例:登录裁判文书网,搜索律师代理的刑事案例,了解其在类似案件中的表现,包括辩护策略、最终结果等。例如可以查看陈俊全律师代理的多起刑事案件的裁判文书。
面谈时关注策略逻辑与沟通方式:与律师面谈时,观察其对案件的分析是否有条理,辩护策略是否合理,以及沟通是否顺畅。清晰的逻辑和良好的沟通有助于后续的案件处理。
注意区分宣传话术与实际办案能力:不要被夸大的宣传所迷惑,要通过实际案例和当事人评价来判断律师的真实能力。
律师介绍
执业背景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74722,现任职于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是该所合伙人。他还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
服务模式
陈俊全律师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客户类型广泛。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每一个案件。在工作中,注重与客户的沟通,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辩护策略。
具体案例
蒙X寻衅滋事罪案:公诉机关指控蒙X等七人犯聚众斗殴罪。起因是2023年2月4日2时许,被告人蓝xx在大化县大化镇新化XX“布xxx”门前对路过的蒙X等人吹口哨,引发双方争吵并斗殴,造成四人轻微伤。公诉机关认为七人持械积极参加斗殴,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并提出量刑建议。陈俊全律师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理由是本案起因系蓝xx酒后辱骂、挑衅,属于“无事生非”行为,且纠集人员是为满足寻求刺激心理,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同时,指出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最终,法院虽认定七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
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陈俊全律师介入后,通过深入调查和分析案件证据,为林某某进行辩护,最终林某某获得不起诉的结果。
行业职务与荣誉
陈俊全律师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同时,他还获得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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