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友良律师:专业与经验的融合
杨友良律师是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主任,同时担任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他拥有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以及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学位。这种跨学科的教育背景,使他兼具严谨的法律逻辑和宏观的社会观察视角。
自2019年执业以来,杨友良律师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1000件,其中合同类案件700余件,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类案件占比约70%。他深耕民商事争议解决,尤其专注于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在工程款结算、合同效力认定等细分环节具有成熟的处理经验。其恪守“因为专注所以专业”的信条,以严谨的职业态度和扎实的专业能力赢得了客户的信任。
案例纪实:跨越八年的胜诉之路
困境:证据瑕疵与时效抗辩
原告宋XX称,2014年3月4日,夏XX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其借款65000元,并出具借条,双方未约定还款时间,借款时夏XX将“搬迁交房凭证”交由原告保管。夏XX去世后,宋XX将其配偶徐XX、父母夏XX和宋XX、女儿夏XX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在继承夏XX遗产范围内偿还借款及逾期利息。
被告则提出两点抗辩:一是原告提供的“借条”存在重大瑕疵,未能证明款项已实际交付,借款关系不能成立;二是即便借款成立,原告的起诉已远超三年诉讼时效,其胜诉权不应受法律保护。
关键证据动作:借条真实性与诉讼时效的论证
杨友良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交了借条、接处警情况登记表、死亡注销证明等证据。被告对借条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在指定期限内提交书面鉴定申请。法院结合原告提供的报警记录及搬迁交房凭证,确认原告与夏XX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
对于诉讼时效问题,由于借条未约定还款时间,应当适用最长诉讼时效,且夏XX中途死亡,客观上使原告无法催要借款,法院对被告的时效抗辩不予采信。
结果:胜诉判决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徐XX、夏XX、宋XX、夏X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继承夏XX遗产范围内归还原告宋XX借款本金65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证据审查和细节挖掘在法律实务中的重要性。杨友良律师通过对关键证据的把握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为当事人赢得了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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