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由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刘振宇律师代理。刘振宇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件。他深耕人身损害赔偿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余件,尤其擅长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同时,他在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领域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他还担任过开封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等多个职务。
在这起聚众斗殴案中,原审被告人李X因涉嫌犯聚众斗殴罪,被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罪。事情起因是张X翻看丈夫李X手机,发现其与杜X有微信聊天、转账记录,告知杨X后,杨X与李X在电话中争吵并约好协商。之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李X驾车撞击杨X等人,致两人受伤。李X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
李X不服提出上诉,他认为自己驾车是为了接走李X,不是撞人,且杨X先挑事,自己不应承担主要责任。其辩护人则指出原判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事实不清,李X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原判量刑畸重。
刘振宇律师深入研究案件,仔细分析证据。他发现,在卷没有证据证明李X和李X就驾车冲撞对方人员的行为存在共谋或意思联络,且冲撞事发突然,无法认定李X存在持械的共同犯罪故意。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定一审法院认定李X具有持械聚众斗殴情节不当,导致量刑有误,依法予以纠正。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法律干货:
1.自首很重要: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就像李X,因为有自首情节,二审在量刑时也会考虑这一点。
2.证据要准确:案件中的证据是关键,要准确认定犯罪情节,避免错误量刑。比如本案中是否持械的认定,就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
3.合法维权: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要通过合法途径上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这起聚众斗殴案的二审改判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启示。在生活中,遇到纠纷要冷静处理,避免冲动行事,否则可能会触犯法律。同时,如果不幸卷入法律纠纷,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振宇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合理的判决。他执业于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在开封市龙亭区五大街中关村智酷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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