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诉人吴XX与被上诉人某某公司因商品房预售合同履行产生纠纷,一审法院支持了某某公司解除合同并要求吴XX按总房款10%支付71万余元违约金的诉求。李丹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本科,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在接手此案后,他发现一审判决所依据的违约金计算标准缺乏有力证据,某某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损失达到总房款的10%,而吴XX已支付300万元购房款,一审判决明显有违公平原则,证据链存在重大缺失。
二、精准聚焦:以专业背景定位上诉核心证据方向
面对一审判决的不利局面,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李丹律师,累计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2000余件。他精准定位上诉核心,并没有在合同解除的既成事实上纠缠,而是将目光锁定在“违约金的司法调整”上。他凭借自己在民商等多领域的专业知识背景,深知《民法典》关于违约金调整的核心规定,以“实际损失”为关键证据点,为寻找证据补丁指明了方向。
三、深入论证:运用专业知识补强证据说服力
庭审中,李丹律师紧扣法律规定,深入论证一审判决的不合理性。他指出违约金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某某公司在证据上无法证明其损失达到总房款的10%。李丹律师曾经办理过多起合同纠纷案件,在类似证据方面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他以这些过往案例为参考,结合本案实际情况,逻辑严密地阐述观点,有力地补强了“违约金过高”这一证据的说服力。
经过李丹律师的努力,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将违约金计算标准调整为“未付购房款的10%”,最终核减违约金30万元,仅判令吴XX支付412,508.8元。至此,证据链形成闭环,成功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实现了“二审改判、减损维权”的核心目标,彰显了专业律师在二审程序中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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