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此类案件在证据认定和情节判断上存在诸多难点。由于网络犯罪的复杂性和隐蔽性,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往往困难重重,如何准确把握入罪标准以及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成为关键。徐存江律师作为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
案情剖析
被不起诉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认定其长期在成都从事“跑分”活动,利用银行卡等帮助上游犯罪团伙转移资金。案件经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仍存在证据问题。徐存江律师在接手案件后,对整个案情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剖析。
证据审查
徐存江律师在《律师意见书》中首先指出证明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有明确标准。而本案中,辨认笔录显示相关证人不认识被不起诉人,证明其未参与主要犯罪现场。被不起诉人供述稳定,与同案人员供述相符,其收取报酬仅为几千元,未达到“情节严重”的入罪标准。徐存江律师通过严谨的证据审查,精准指出认定其帮助对象数量、支付结算金额、违法所得等关键事实的证据不足。
情节认定
除了证据审查,徐存江律师还充分论证了被不起诉人符合不起诉条件。被不起诉人所涉罪名较轻,到案后供述稳定,具有坦白情节,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主动规劝同案人员投案,协助抓捕。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听从他人指挥安排,主观恶性低,违法所得少,且系初犯、偶犯,因缺少社会经验误入歧途,已认识到错误。
辩护成果
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明被不起诉人参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不起诉。徐存江律师通过深入分析案件证据,精准把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入罪标准,充分论证从轻情节,最终成功为当事人避免了刑事追诉,实现了无罪效果,彰显了其在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方面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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