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核心争议:履约事实待确认,律师凭借扎实法律功底梳理证据
某会计师事务所与某文旅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中,核心争议在于委托人是否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文旅公司拒付审计费的理由是否成立。蒋顺花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有着扎实的法律功底。她全面核查《专项审计业务协议书》、审计报告、增值税发票等证据,确认委托人在2022年4月出具审计报告并交付文旅公司,文旅公司已实际使用该报告,2023年3月重新开具金额准确的52704元发票,形成了完整的履约证据链,夯实了委托人的履约事实。
二、反驳抗辩:应对三项理由,律师依据专业知识明确法律依据
文旅公司提出“委托人逾期交付报告有权解除合同”“未收到催款通知”“不支持利息”三项抗辩。蒋顺花律师作为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重大案事件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及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逐一回应。她指出委托人虽逾期12日交付报告,但文旅公司已实际使用报告且未在法定期间行使解除权,解除权已消灭;委托人交付报告及发票的行为本身具有催款性质,文旅公司以未收单独催款通知拒付无依据;利息主张虽因双方均存在一定过错未获支持,但不影响核心审计费的支付义务。
三、庭审主张:强化履约核心,律师以丰富办案经验精准出击
庭审中,蒋顺花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明确双方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委托人已全面履行审计及交付义务,文旅公司实际使用报告却拒不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同时,双方已一致认可审计费金额为52704元,文旅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付缺乏事实及法律支撑。她在庭审中的精准主张,强化了委托人履约的核心要点。
四、案件结果:法院采纳意见,律师成功为委托人追回审计费
贵州省X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蒋顺花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委托人已履行合同义务,文旅公司拒付审计费的理由不成立。最终判决某文旅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委托人审计费52704元,驳回委托人的利息诉求,案件受理费596元由该文旅公司承担。蒋顺花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梳理、针对性的抗辩逻辑及专业的庭审代理,成功为委托人追回52704元审计费,充分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委托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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