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情得从2009年说起,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注册成立,黄XX占股95万元,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经营管理;戴某某占股5万元,负责公司财务及部分发货工作;黄XX还负责联系采购假冒品牌包装等;孙XX和孙XX分别负责不同管材生产线,生产并喷涂假冒的“公元”“金牛”“中财”等品牌商标,每月领取约7000元工资。
2018年1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根据线索,协同质监局对该公司厂房及仓库进行查处,现场查获大量假冒管材、配件。经审计,2014年至2018年期间,公司销售仿冒管材金额巨大,未售仿冒管材按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也有一定金额。
面对如此严重的指控,黄XX等人陷入了困境。他们差点因为对法律的无知,放弃争取合法权益,直接认罪伏法。一旦如此,他们将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公司也可能因此倒闭。
在这关键时刻,黄XX等人找到了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程豪律师。程豪律师拥有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他仔细研究案件后,发现了一个关键要点:虽然公司存在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但部分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存在问题。
程豪律师采取了一系列关键策略。首先,他对审计报告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其中部分数据计算可能存在误差,不能完全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其次,他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强调黄XX等人在犯罪过程中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且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他还收集了公司以往的经营记录等证据,证明公司并非以假冒注册商标为主要经营目的。
这些策略之所以管用,是因为程豪律师抓住了案件的核心问题。通过质疑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削弱了指控的证据力度;强调主观恶性和悔罪表现,为从轻处罚提供了依据;收集经营记录等证据,从侧面反映了案件的实际情况。
最终,在程豪律师的有效辩护下,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黄XX等人作出了缓刑的判决。这起案件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启示:一方面,企业和个人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触碰假冒注册商标等法律红线;另一方面,在面临法律指控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一,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合法合规,杜绝假冒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
第二,遇到法律问题,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不要盲目应对。
第三,在日常经营中,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这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也让我们明白,只要积极应对,合法维权,就能在困境中找到转机。本文案例由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程豪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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