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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陷入困境
XXXX年X月,日喀则市XX人民检察院指控X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因其在无实际业务往来时,让9家公司开具大量发票,数额巨大。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案件看似对X某极为不利。卓玛律师作为辩护人,并未退缩。她深入研究案件,全面阅卷并多次会见当事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二、辩护直击要点
卓玛律师提出诸多关键辩护意见。指出X某并非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案存在遗漏追诉部分;对无真实交易开票、抵扣事实及犯罪数额认定都提出异议,认为X某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这些意见有理有据,展现出卓玛律师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
三、最终成功改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公司确实存在逃税行为。最终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X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罪名不成立,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相关行为系X某实施,改判其构成逃税罪。卓玛律师凭借专业和尽责,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结果,彰显了其卓越的刑事辩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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