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交往中,合同本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坚实壁垒,然而当一方蓄意违约,打破这份平衡时,受害方往往陷入孤立无援的困境。李XX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2019年2月,他与商贸公司签署《产品订货清单》,购买总价2248500元的53度飞天茅台酒,依约支付1848500元货款后,换来的却是对方的一再拖延,发货无望,退款无门。
此时,邹鹏鹏律师走进了这个困局。她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系统的法学理论训练赋予她扎实的专业功底与缜密的法律思维。面对李XX的困境,邹律师没有急于起诉,而是凭借多年在复杂商事诉讼领域积累的经验,敏锐地意识到证据的重要性。
邹律师深知,在只有公司章合同的情况下,若公司资金链断裂,客户的债权可能难以保障。于是,她指导李XX获取了至关重要的两份文件。《欠款说明》中,被告刘X确认与商贸公司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及违约责任,这一举措成功实现了债务人增信,让客户在后续维权中多了一层保障。《还款计划书》更是关键,刘X再次确认欠款金额,承诺分期偿还,还明确约定按年利率24%计算逾期利息,并由被告承担李XX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5万元律师费。
即便有了还款计划,被告依然毫无诚信,未能按期履行。邹律师代理李XX将其告上法庭,一场激烈的庭审博弈就此展开。在法庭上,邹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思维,对案件进行了清晰的阐述。
对于合同解除权,邹律师指出被告收钱后未交付产品,已构成违约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依法应准予解除合同。对于共同责任,她依据《欠款说明》和《还款计划书》,有力地论证了刘X应与商贸公司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在利息与违约金的兼得问题上,邹律师精准分析,说明后续《还款计划书》重新约定的24%年利率损失视为对违约责任计算方式的变更,应得到法院支持。对于律师费的承担,她强调法律尊重当事人关于债权实现费用的特别约定,被告应承担原告支付的5万元律师费。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邹律师的观点。法院判决解除订货清单,被告共同向李XX返还货款1848500元,支付自2019年6月12日起按24%年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并支付50000元律师代理费。
在这个案件中,邹鹏鹏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务实的服务态度。她始终以维护委托人权益为核心,凭借严谨负责的态度,为客户争取到了利益最大化。她策略性取证,锁定债务人,化解“维权成本”,争取顶格补偿,真正成为了客户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未来,相信邹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严谨、诚信、卓越”的执业准则,在民商事法律领域为更多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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