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一起寻衅滋事案中,被告人万X、李X等人酒后殴打被害人王X、刘X致轻微伤,万X还夺取王X价值1345.14元的手机。公诉机关指控万X犯寻衅滋事罪且存在强拿硬要财物情节,建议量刑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万X委托了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的梁小龙律师为其辩护。梁小龙律师2013年开始执业,已承办各类案件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证据审查找突破
梁小龙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对公诉机关提供的卷宗进行了细致查阅。他逐页翻看证人证言、现场勘查记录、被告人供述等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于“强拿硬要被害人财物”这一指控,他反复研究万X夺取手机时的相关证据。他仔细比对万X在不同阶段的供述,与其他被告人的陈述相互印证,还分析了当时的现场情况。经过深入审查,他发现万X夺取手机的目的是迫使被害人下车,并非出于非法占有故意,不符合寻衅滋事中强拿硬要的构成要件。
质证辩论显真相
在庭审中,针对万X是否持木棍殴打被害人的争议,梁小龙律师结合全案证据进行了审慎质证。他指出证据中的矛盾之处,客观呈现案件事实。同时,他着重强调万X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他有理有据地阐述自己的观点,通过严谨的逻辑和充分的证据,为万X争取从轻处罚。
辩护成功获轻判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梁小龙律师提出的“万X无强拿硬要财物主观故意,该情节不予认定”及“万X具有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赔偿谅解等从轻情节”的辩护意见。最终,万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较公诉机关建议的量刑上限大幅降低。梁小龙律师通过精准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证据分析,有效打掉加重情节、凸显从轻情节,实现了法律效果与当事人权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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