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险驾驶罪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而当血检酒精含量远超醉驾标准,且存在闹市区行驶、发生事故等从重情节时,案件处理难度显著增加。此类案件往往面临实刑判决,当事人会面临留案底、丢工作等风险。在这样的社会现状下,丁子宸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丁子宸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青岛市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拥有山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和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5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是经济犯罪类案件方面有着精准把握。
证据攻坚,排除非法鉴定意见
丁子宸律师在接手张某危险驾驶罪案件后,首先对血样提取、封装、送检全过程进行了细致审查。他发现办案机关未使用专用抗凝管提取血样,血样未按规定低温保存,送检时间超时48小时,严重违反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范。在庭审中,丁子宸律师当庭申请重新鉴定,明确指出原鉴定意见程序违法、结果不具客观性,依法应予排除。这一精准的证据审查和有力的辩护,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精细化辩护,降低社会危害性
为了进一步降低张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丁子宸律师提交了多方面的证据。他证明张某系朋友聚餐后,临时起意短距离挪车,仅行驶280米,并非主动长途驾驶。同时,事故仅为单方剐蹭,未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且张某当场主动赔偿市政护栏损失,取得了相关部门书面谅解。此外,还提交了张某无犯罪前科、平时表现良好、全程配合办案机关调查的相关证明,论证其主观恶性极小。
政策与类案结合,争取微罪出罪
丁子宸律师检索了当地近年3起“高酒精含量+程序瑕疵”获不起诉的类案,结合“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提出“张某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辩护意见,请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丁子宸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无犯罪记录,成功保住工作。
丁子宸律师在这起危险驾驶罪案件中,精准抓住证据程序漏洞,通过证据排除和政策运用,实现了微罪出罪,打破了同类案件实刑惯例,彰显了其在证据审查与辩护策略方面的深厚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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