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基本情况
田百川律师自2021年起在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正式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其服务地区主要为云南丽江,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各类法律问题。在服务对象上,涵盖了个人和企业等不同类型。工作方式上,既擅长通过诉讼方式为当事人争取权益,也能在非诉业务中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从业以来,田百川律师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
在罗XX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中,田百川律师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023年7月18日凌晨,沈XX与沈XX酒后发生口角并相约打架,双方各自邀约人员。罗XX受朋友邀约参与其中,与杨XX、何某某等十余人对杨XX实施殴打,杨XX被砍致轻伤一级。公诉机关认为罗XX作为积极参加者,与同行持械人员聚众斗殴,构成聚众斗殴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田百川律师接受指派后,多次会见被告人罗XX,详细了解其参与案件的全过程。确认罗XX系被朋友邀约、被动参与斗殴,未携带及使用刀具,仅实施拳打脚踢行为。同时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核实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的作用、自首情节、赔偿谅解等核心细节,精准定位罗XX“从犯”的犯罪地位。庭审中,田律师依据相关法律,重点论证了罗XX具备的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罗X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在赵XX涉嫌盗窃罪一案中,田百川律师同样担起辩护重任。2023年8、9月期间,被告人赵XX先后至丽江市多个小区,多次盗窃他人电动车电瓶,销赃所得共计约5690元。最后一次盗窃时,被小区保安发现并控制。公诉机关认为赵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田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赵XX,了解到其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处于抑郁治疗期。同时仔细查阅案卷材料,提炼出坦白、认罪认罚、犯罪未遂、积极退赔谅解等多项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在庭审中,田律师依据法律,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赵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田律师的辩护工作,既依法惩治了犯罪行为,又给予了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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