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的一间办公室里,张卫平律师正神情专注地翻阅着厚厚的侦查卷宗,纸张发出沙沙的声响。这是张XX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刑事案的相关材料,他深知,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成为为当事人辩护的关键。
张卫平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现为广东平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创始合伙人。他不仅在民事经济合同等纠纷处理上经验丰富,在刑事辩护领域也有着深厚的功底。
回到张XX的案件,公安机关指控张XX以营利为目的建立网站,发布大量影视作品,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但张卫平律师没有被表面的指控所迷惑,他凭借精准把握法律构成要件的能力,开始了深入的分析。
他详细查阅卷宗后发现,涉案网站未设置广告、付费观看、会员充值等任何营利性板块和功能,也没有任何营利相关的操作和记录。而且,公安机关未收集到任何证据证明张XX通过该网站获得经济利益,也无证据证明其具有通过该网站营利的主观意图。张卫平敏锐地意识到,“以营利为目的”是侵犯著作权罪的核心构成要件,而公诉机关在这方面的证据明显不足。
在审查起诉阶段,张卫平向检察院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条理清晰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指出,张XX建立网站仅为个人分享,未向他人传播牟利,其行为不符合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的法定构成要件,并结合案件事实,向检察院提出对张XX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建议。
最终,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采纳了张卫平的辩护意见,以认定张XX主观方面具有营利目的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张XX无罪释放。
其实,张卫平精准把握法律构成要件的能力在其他案件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被告人XXX非法侵入住宅案中,公诉机关最初起诉的罪名是妨害公务罪。张卫平通过对案件事实和法律条文的仔细分析,精准把握罪名构成要件,提出被告人主观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故意”,主观恶性不大等辩护意见。最终,案件罪名被定性为非法侵入住宅罪,定性和量刑都发生了改变。
在彭XX诈骗罪一案中,公诉机关认为学位诈骗恶劣,应定格处罚,量刑建议为3年。张卫平依据法律构成要件,指出彭XX系初犯、偶犯,有坦白情节,且已全部退赃并得到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经过他的极力辩护,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最大的从轻处罚,最终彭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张卫平律师始终坚守“以专业破疑难,以匠心办千案”的执业理念。他深知,精准把握法律构成要件是为当事人守护合法权益的关键。在每一个案件中,他都以证据为本、法理为基,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当事人在法律的道路上披荆斩棘,追求每案的公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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