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7月,当事人赵X因十余年前的两起合作纠纷,被警方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抓获。公诉机关最初指控,2006年赵X先后以合作代理手机、开办联通营业厅为由,与被害人胡X、余X签订协议或达成口头约定,收取胡X12.8万元、余X4.5万元后,未将资金用于约定项目,而是挪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并逃匿。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的刘苗律师作为赵X的辩护团队成员介入此案。刘苗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累计办案数百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曾为多起重大、复杂刑事案件当事人争取到良好结果。
二、罪名变更挑战重重,律师调整辩护策略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检察院将指控罪名由合同诈骗罪变更为诈骗罪。这给辩护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案件时间久远、证据梳理复杂,且罪名的变更需要重新分析和应对。但刘苗律师所在的辩护团队迅速调整,核心辩护策略未受根本影响,依然紧扣“量刑从宽”主线。刘苗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展现出了出色的临场应变能力。
三、聚焦量刑情节,挖掘有利因素
辩护团队经全面分析,认为当事人赵X的行为依法构成犯罪,遂将辩护重点聚焦于量刑环节。刘苗律师着重向法庭强调了几个核心情节:赵X归案后始终如实供述,对自己十余年前的行为有清晰认知,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悔罪态度诚恳;案发后,赵X家属积极代为退赔了全部违法所得,共计14.5万元,并分别获得了两位被害人的书面谅解,有效弥补了社会关系;赵X此次犯罪距今年代已久,期间无新的违法犯罪记录,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相对较低。
四、两次庭审终获判决,律师努力显成效
经过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法庭采纳了公诉机关变更后的诈骗罪指控,并充分考虑了刘苗律师提出的关于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并获得谅解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最终,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赵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尽管辩护人提出的适用缓刑意见未被采纳,但判决结果已是在“数额巨大”量刑幅度内,结合所有从轻情节后作出的裁判。刘苗律师的努力让当事人在法定刑幅度内获得了相对从轻的处罚。
五、理性辩护彰显价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经济犯罪案件。刘苗律师所在的辩护团队通过专业、尽责的工作,在尊重司法事实的基础上,全力为当事人争取了最有利的量刑结果。在面对复杂、久远的案件时,刘苗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担当,将前沿法学理论与案件实践相结合,从多重视角制定诉讼策略,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体现了刑事辩护在规范量刑、平衡情法方面不可或缺的价值。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