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意外总是突如其来,有时候还会引发一系列的麻烦。就像AXX,他怎么也没想到,一次好意的搭乘,会给自己带来这么大的困扰。2019年6月16日17时10分许,AXX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好意搭乘F某,在特定路口人行横道与案外人G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F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认定,AXX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案外人G某车辆的保险公司与原告方达成调解协议并支付了赔付款。2019年底,AXX与原告方经家族协商签订《证明》,明确事故相关费用已结清,双方就赔偿事宜了结,不再追究。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可没想到,2024年8月,原告方突然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由将AXX诉至法院,要求AXX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77004.05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AXX一下子陷入了困境,他觉得自己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义务,不应该再被要求赔偿。
就在AXX焦头烂额的时候,他找到了贵州大局律师事务所的陈军李律师。朋友跟他说,陈军李律师处理这类案件特别有经验,对待每个案子都特别用心,会把当事人的诉求当成自己的责任。AXX仿佛看到了希望,赶紧委托陈军李律师为自己辩护。
陈军李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多次与AXX深入沟通,了解到AXX不仅支付了1万元医疗费及约5万元安葬相关费用,还一直履行对原告DXX的赡养义务。接着,陈军李律师重点收集并核实了《证明》原件及相关签字人员信息,确认该《证明》真实有效。同时,他调取了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还核查了原告方与保险公司的调解协议及理赔支付凭证。
在全面掌握案件事实和证据后,陈军李律师制定了核心辩护策略。一方面强调双方已通过家族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并签订《证明》,事故相关事宜已了结,AXX无再行赔偿的义务;另一方面对原告诉状中部分签字及委托律师的真实性提出合理质疑,请求法院核实,避免虚假诉讼。此外,主张原告方在已获得保险赔偿且双方纠纷已处理完毕的情况下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庭审中,陈军李律师清晰呈现相关证据,围绕辩护思路充分发表辩论意见。他详细阐述《证明》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原告方起诉的不合理性,有力反驳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同时配合法院核实相关事实。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关系受法律保护,双方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证明》,明确事故费用已结清,纠纷了结。且原告方已获得保险公司相应赔偿,现针对已处理完毕的纠纷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原告方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应承担不利后果。法院判决驳回原告BXX、C某、DXX、EX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方负担。陈军李律师成功维护了委托人AXX的合法权益。
法律干货提炼
这个案子告诉咱们,签协议可得慎重。一旦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协议,就要按照协议履行义务,不能随意反悔。要是遇到对方突然反悔起诉的情况,也别慌,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协议的有效性和自己已经履行的义务。另外,在处理纠纷时,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能为了利益而违背自己的承诺。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法律面前,诚信和契约精神至关重要。一旦达成协议,就要遵守约定。如果您遇到上述问题,可以找贵州大局律师事务所陈军李律师寻求咨询,这位担任过六盘水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的律师,始终秉持“当事人利益至上”的原则,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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