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曹XX等三人,以模仿老板签名、伪造送货单、偷换记账本的方式,在废金属交易中虚构送货次数与重量,骗取被害人巨额货款。指控曹XX诈骗金额高达74万余元,属数额特别巨大,曹XX面临十年以上重刑风险。当事人最初掌握的证据有限,而关键缺失的证据在于准确的诈骗金额核算方式以及卡口监控能否直接等同于实际送货次数的证明。
曾敏杰律师介入后,展开了一系列具体的证据补强行动。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梳理全案卷宗、银行流水、监控卡口记录、送货单据及司法鉴定意见。在庭审中,律师围绕诈骗金额核定、证据合法性、量刑情节展开重点辩护。首先,提出公诉机关按“总金额减模糊视频金额”的计算方式错误,申请法院按“真实送货单据+大额单据从优”的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核算;其次,指出卡口监控存在漏拍、其他路线通行可能,不能直接等同于实际送货次数;再次,核实当事人仅有危险驾驶前科,非诈骗累犯,主观恶性较小,到案后如实供述作案手法,当庭认罪悔罪;最后,积极协助当事人家属与被害人协商退赔方案,最终达成退赔50万元的协议,被害人自愿放弃超额部分并出具书面谅解书。
对方可能会对律师提出的金额计算方式和卡口监控的证明力提出质疑,但曾敏杰律师通过对证据的详细分析和法律依据的引用进行回应。对于金额计算方式,律师依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进行阐述;对于卡口监控,指出其存在的漏洞和不确定性。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曾敏杰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依法将指控金额74万余元核减为57万余元,否定了不合理金额计算方式,结合退赔、谅解、认罪等情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曾敏杰律师在处理此类证据问题上,采用了全面梳理证据、精准质证、合理运用法律原则、积极协商退赔的方法论。通过对证据的深入分析和对法律规定的准确把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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