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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XX驾车正常行驶时,遭遇公交公司车辆碰撞,车辆严重受损。交警认定公交方负全责,但对方却迟迟不赔偿车辆维修费、施救费、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等损失。赵XX面临着巨大的财产损失却求偿无门,陷入了困境。在这种情况下,赵XX委托了河北文谦律师事务所的赵瑞宁律师代理诉讼。
赵瑞宁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专业,法学科班出身的她,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在婚姻家事、交通事故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案件接手后,赵瑞宁律师首先聚焦责任主体的认定。她依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明确公交方负事故全部责任。同时,考虑到驾驶员是公交公司员工,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根据相关法律,应由公交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这样精准的责任认定,确保了赔偿有履行能力的主体,为后续索赔奠定了基础。在损失主张方面,赵瑞宁律师没有局限于车辆的维修费用。她深知替代性交通费属于法定合理损失,依法应得到支持。她逐项核定车辆损失、交通费、施救费等,确保赔偿金额客观、合法。通过收集维修记录、公估报告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
庭审中,赵瑞宁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清晰阐述代理观点。法院最终完全采纳了她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某公交公司赔偿原告赵XX车辆损失、交通费等共计50793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赵XX成功获得了全额赔偿,高效化解了交通事故财产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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